校属各单位: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采购〔2020〕12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就我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主体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由各单位提出申请,采购中心负责汇总统一上报。
二、公开渠道
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的“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专栏进行采购意向公开。
三、公开范围
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按项目实施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次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1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类项目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按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计算机(含台式、便携式、平板式)等采购项目除外。
四、公开内容
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
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公开时间
自2021年1月1日起,各单位发起上述范围内的采购项目,应于发起采购申请前提交《重庆邮电大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表》(见附件1)至以下邮箱:yuanzy@cqupt.edu.cn,联系电话:62461028。
六、工作要求
1、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新环节,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对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学校采购绩效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稳妥推进意向公开工作。
2、凡使用学校预算资金在采购意向公开范围内采购项目的, 均应按通知要求及时填报采购意向,以便采购中心统一发布信息。采购活动在采购意向公开后方可开展,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未及时填报采购意向的采购项目将无法实施采购。
3、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23日